一、举报说明

1.举报投诉时请正确选择问题类别,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,以便于受理核查;

2.不属于上述范围的问题,请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反映。

二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,建议投诉人先向问题发生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。

三、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,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。

四、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,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。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

五、投诉人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。

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,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制造假证,诬告、陷害他人;不得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。

六、反映问题之后,我们会及时将是否受理、由何地区(单位)受理和最后处理结果等信息发至您在本网站所注册的个人信箱,请及时查阅。

一、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:

1.针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
2.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
3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
二、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。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。

三、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优先办理,及时回复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栏中的各栏目。力求详尽,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。

2.对恶意登记、重复举报和发送垃圾信件的行为,我们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,对情况严重、涉嫌违法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3.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,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。

网站地址:政务网地址

举报窗口系统(我市某局政务系统)-乐堂网络